学院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规章制度

>

学院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外国语学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激励办法》的补充激励说明

来源:

发布:

发布时间:

2023-03-06

浏览次数:

点击:[]次

为稳步推进就业工作,提高2023届学生的升学率和高质量就业率,外国语学院经过202336日的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以下关于高质量就业的补充激励办法:

1、毕业前考取第二学位学生,奖励1000/生;

2、毕业前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优质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上市公司),或自主创业,奖励500/生;当年1230日前达到上述目标,奖励300/生;

3、考取基层项目就业计划,进入新疆、西藏特招计划,奖励2000/生;考入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奖励2000/生。报名本类计划,通过审核并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同学,奖励300/生。

以上三条高质量就业奖与《外国语学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激励办法》中的奖励不重复,就高发放。

特此说明。

外国语学院

20233月6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