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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大学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周期建设验收考核及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4-01-25浏览数 :


    各学院、安吉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凝练特色,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现决定开展我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周期建设验收考核及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特点,以“一个团队、一个方向、一个项目、一个品牌”为初期建设目标,以更好地服务学生发展为宗旨,围绕辅导员工作当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实践调研、业务培训、学术研讨、交流探讨等,逐步将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为辅导员开展交流合作的载体、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学生工作方式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同时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助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提升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层次和水平。

    二、工作任务

    1.确立建设方向。围绕学风建设、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安全稳定、资助育人、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教育、网络思政教育、新媒体应用等学生工作重点内容及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拓展、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关乎辅导员个人发展的需求,确定工作室的申报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校和学科特色。

    2.开展理论研究。以我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以我校辅导员队伍实际工作现状为基础,针对辅导员发展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步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能力突出的辅导员队伍。积极申报校级及以上各类相关科研课题,组织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术研讨;每年至少要立项或完成2项校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在浙群辅导员等省级及以上思政平台发布内容2篇。

    3.积极指导实践。结合工作室确立的建设方向,积极开展与当代大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等息息相关的实践探索,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各类相关的课题申报、评比、竞赛等,逐步推出一批指导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强,富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生工作研究成果。每年指导学生立项或完成校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每年指导学生参与校级及以上相关评比、竞赛等不少于1次。

    4.抓好团队建设。工作室负责人(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致力于团队建设,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和发展。在团队成员选择方面要确立核心,形成梯队,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2次业务培训或思政相关讲座,每年至少参加1次外出考察调研。

    5.形成育人成果。工作室应在工作室负责人(主持人)的总体管理协调下,自行运转。根据工作室研究方向,形成阶段性育人成果并及时把工作室的育人成果以新闻报道、论文、讲座、研讨会、报告会、通识教育课程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三、组织管理

    1.辅导员工作室应以建设方向特色命名,可适当创新,确定立项后,学工部给予命名授牌。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名称。

    2.辅导员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正常运转,可结合工作室需要,自主招募和选聘团队成员。此外,工作室可根据实际需求聘请1-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对工作室的发展进行指导。

    3.辅导员工作室团队应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和使用工作室建设经费,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工作室研究成果及建设经验。

    4.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工线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主持人的,经申请同意,可更换主持人。

    5.学工部给予每个辅导员工作室每年1万元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辅导员业务培训、外出考察、学术交流、课程建设、工作室建设等开支。

    6.每位辅导员仅能申报一个工作室。

    四、评估与考核

    学工部将根据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建设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给予评估与考核。

    1.中期评估:工作室建设满一年,按每学期提交工作总结,学工部组织对各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学期评估。

    2.内部考核:工作室成员进行个人总结,工作室负责人组织对工作成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工部。

    3.年度考核:学工部根据各工作室的立项承诺和建设成果进行年度考核,采取书面考核和集中答辩方式。完成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视为考核合格,超额完成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视为考核优秀,未达成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若无特殊意外情况,视为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工作室自动予以续聘,进入下一建设周期。

    4.工作室及其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和优秀辅导员评比的参考因素,如工作室年度考核优秀,工作室主持人辅导员可以进行年度考核优秀推荐

    5.工作室成员的优秀项目及成果将优先推荐至校级及以上平台。

    五、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3.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要求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在岗专职辅导员(含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含),鼓励跨学院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均可参加。

    4.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需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位,需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

    六、时间与方式

    首批建设周期验收考核

    验收对象:2021年学校立项建设辅导员工作室

    “创响之江”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经管学院范俊强)

    “社团领雁”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机能学院龚雪萍)

    “走向世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中德工程师学院熊书利)

    考核方式:提交验收考核申请表(附件2)、辅导员工作室整体结项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考核内容:

    1.自评总结。围绕辅导员工作室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成果、团队建设等方面,结合实际提交验收考核申请表(附件2)辅导员工作室整体结项报告,结项报告建议图文并茂,文字不超过3000字提交时间方式待后续通知。

    2.汇报展示。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公开汇报展示,由工作室进行集中汇报展示,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汇报展示材料提交及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待后续通知。

    (二)第二批立项申报

    本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第二个阶段为工作室团队成员报名。

    1.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可以申报主持人,填写申报书,于202436下午16点《浙江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报学工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16室,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刘芳(学生处)

    2.工作室团队成员报名。20243月中下旬,学工部将组织工作室团队成员申报和遴选工作,举行工作室的挂牌成立仪式,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请各学院、安吉校区充分重视我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老师主持或参与辅导员工作室,并做好工作协调、创造工作条件。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85070228;18767110963

    附件1:《浙江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附件2:《辅导员工作室周期建设验收考核申请表》





    党委学工部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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