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了做好上学期末及暑假用工勤工助学酬金的发放工作,按时将酬金发放给勤工助学学生,请申报后同意用工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做好工时统计的上报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资助对象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减少用工单位招聘过程中的中间环节,增加用工、设岗的透明度,体现公平、公开优先录用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本学期仍将通过双向选聘的形式招聘学生。
一、上学期末及暑假工时统计具体安排如下
1.上交材料:
(1)暑假《勤工助学工时统计表》(书面、电子);签字(签字章无效)、盖章。
(2)《学生勤工助学签到表》或《学生勤工助学考评表》(原稿);
2.材料要求:
(1)本次工时统计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1日以及9月18日至9月22日(暑假用工部门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22日)
(2)《勤工助学工时统计表》中学生的学号和姓名请务必填写正确。
(3)因特殊工作需要申请过暑期用工的,并由学生处同意报备资助中心的,予以统计发放;若暑假前未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不能上报工时统计。
3.上交材料时间:
各用工单位请于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4点前准时将上述所有材料上报学生处(行政楼216),电子稿发送qgzx@zust.edu.cn(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邮箱)。
二、本学期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要求:
各用工部门应重点保障资助对象学生,特别是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岗位设置和聘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用工部门用工人数不得超过核定名额。
(2)各用工部门贫困生用工比例须达到80%及以上。
(3)学校审核通过后10月17日回复各用工部门,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后方可全面用工。
备注:用工协议书须学生本人签名,协议书由用工单位和学生本人收留存备查。
2.用工安排:考虑到一些用工部门开学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岗位设置条件下,贫困生可提前上岗(9月18日-10月17日)。此期间非贫困生不得上岗,否则相关费用由用工部门自行承担。
3.上交材料:
将续聘和新聘学生的《勤工助学聘用情况汇总表》(书面、电子)(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上下载)一并上交学生处(行政楼216),书面材料须加盖部门印章及领导签字(签字章无效),电子材料请发送到:qgzx@zust.edu.cn(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邮箱),上交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三、勤工助学岗位双向选聘会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10月16日(星期一)12:00至13:30。
2.地点:图书馆一楼连廊。
3.对象:小和山校区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
4.安排:各用工单位自行准备纸质或海报招聘岗位信息至广场参加招聘会。
四、用工注意事项
各用工部门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勤工助学有关要求,坚持精准帮扶、推进资助育人,做到科学设岗、规范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0571-85070163,行政楼218。
学生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