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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鼓励学生考研、考证、考公务员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2-12-13浏览数 :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的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增强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提升就业层次,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1、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目的,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参加考研、考公务员和各类技能资格证书的考试。

2、本着鼓励、倡导、帮助的原则,对在考研、考证、考公务员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3、为鼓励更多的学生投入到考研、考证、考公务员当中去,学校将尽可能地提供相应服务,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

二、 鼓励措施

1、要在思想教育中,把鼓励学生考研、考证、考公务员工作纳入到新生始业教育和大学四年学习生涯规划中,引导低年级学生早做打算,早作准备。

2、学校在《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暂行规定》中专门设立“创新学分”1-4学分,以鼓励学生获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程序员等)。

3、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相关方面的指导讲座,积极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生参加各类考试上线率。学校将及时准确地向学生提供各类考试的报名条件、程序、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4、学校鼓励、扶植学生成立考研、考证、考公务员的相关社团。

5、学校将设法开辟专门的考试复习教室,考研、考证、考公务员的学生凭相关证件可以到该教室自修复习。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学院可协同后勤部门设立专门的“考研寝室”,尝试让本学院考研的学生相对集中住宿,并根据他们的学风表现和成绩状况,再进行适当调整。

6、根据考研学生的实际情况,各学院要安排好他们的实习环节,尽量安排他们在校内实习或根据需要延续论文答辩的时间。

三、 奖励办法

1、学校将学生参加考研、考证、考公务员的相关表现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及其他各类奖励的评比条件中。

2、考研上线、考公务员政审合格者,思想表现良好,入学以来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成绩无不及格,通过本专业英语、计算机(规定免考的专业除外)等级考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可直接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

3、考证学生通过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除按学校规定获相应学分外可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就业过程中学校可以优先予以推荐。

4、考研上线的学生可以凭考研报名费发票向学校申请报销;考研被录取的学生每人奖励300元,考公务员被录取的学生每人奖励200元;

5、各学院举办考研、考证、考公务员讲座、辅导班,学校可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6、学校对于学生考研、考公务员录取率或考证通过率较高的学院给予奖励。当年考研录取率(学院录取人数/学院毕业生人数)列学校第一名的,学校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考公务员录取人数达到本学院当年毕业生人数5%及以上的,学校奖励2000元。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每学年考取各类操作技能证书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 本办法中的奖励经费从毕业生就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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