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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员之家”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5-11-27浏览数 :

[组织管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员之家”管理办法

发布:2015-11-27 22:58点击量:946

机械学院“党员之家”是师生党员开展理论学习、进行日常教育和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是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和服务党员的有效渠道,旨在充分发挥党员“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功能。

“党员之家”由学院党委负责建设和指导,由“党员之家”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学工办老师和学生党员管理人员组成,具体由学院党委组织员老师负责,办公室下设:学习组、宣传组、先锋组,办公地点设在C2-301室。

一、“党员之家”开放对象和时间:

1、开放对象:“党员之家”面向学院全体教工和学生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开放。

2、开放时间:

夏令:早上9:30- 11:30,下午13:30- 17:30,晚上19:00- 21:30;

冬令:早上9:30- 11:30,下午13:30- 17:00,晚上18:30- 21:00;

地点:支部集体活动借用“党员之家”,需提前办手续申请,填写《“党员之家”活动登记表》。

二、“党员之家”的基本任务:

1、组织师生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小型培训班、读书会、阅读报刊、查看资料等形式,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和教育;

2、组织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座谈、个别谈心等形式,开展学习、思想、生活的沟通和交流;

3、了解师生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成长过程中的思想动态、疑惑和困难,倾听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咨询、帮困、解难等相关工作。

4、协助学院党委,面向非党员师生,开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扩大党的影响等活动。

三、“党员之家”具体管理制度:

1、“党员之家”使用规范制度:应提前一天办理“党员之家”活动室使用登记,以便提前安排。活动室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交流。不得恶意破坏或者侵占设施设备,否则按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2、“党员之家”活动内容:开展“三会一课”,举行分党校学习、党团干部培训、党员发展支部会议、入党宣誓仪式、专题讲座等活动;讨论、制定、落实各项工作计划;传达贯彻执行各项决议、决定,进行总结、表彰;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及群众意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

3、 学生党员值班制度:安排学生党员值班,负责日常的“党员之家”管理和入党咨询服务工作,并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促进党员自觉学习,提高党员服务意思,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4、 红色书籍借用制度:可在“党员之家”内阅览图书、杂志、报纸,阅览后应放回原处;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外借,需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5、“党员之家”的计算机、电视机、DVD视盘机及其他各项器材设备均由管理或值班人员负责使用,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6、 值班人员应负责地在离开时关好门窗、关好灯,防止因工作不细致而失窃。

7、“党员之家”的报纸、书刊、器材都应有效利用,全体党员要将“党员之家”作为自己的家,并认真爱护它,保证资料、财物安全。

8、各支部及个人进入“党员之家”举行活动、学习,必须出示相关证件进行登记,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要求。

四、本管理暂行办法解释权归机械学院“党员之家”。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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