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技巧和经验,帮助新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设计,促进新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与发展,切实帮助新教师站好讲台,学校将于近期组织第四届新教师研习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5年新引进的教师;
2、2015年以前引进但尚未进行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3、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每一位新教师上岗之前必须在新教师研习营进行集中培训,进行教育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技巧和教学方法等的学习,并参加一定的观摩学习和教学实践。今年新教师研习营活动主要分三个模块:
第一模块【校情校史与师德师风】: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及办学特色,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教师教学、科研等基本规范等,组织参观学校校史陈列馆等,了解学校发展史、学校的定位、特色和改革举措等,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组织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
第二模块【教育理论与职业发展】,主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引导树立教师的职业意识、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介绍学校现行的人事、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等,促进教师的教学、科研成长与职业发展。
第三模块【观摩学习与课堂实践】,以参加教学发展论坛、专题讲座、教学沙龙、教学观摩等活动为主,同时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科学发声等方面培训和指导,并集中组织新教师座谈和教学实践展示等活动。
三、培训议程
新教师研习营活动主要采用集中授课、主题报告、专题讲座、观摩学习、教学沙龙和研讨会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议程如下: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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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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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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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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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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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校长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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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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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周三)14:00-14:30 行政楼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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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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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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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周三)14:30-14:35 行政楼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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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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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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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周三)14:35-14:40 行政楼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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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军副校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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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朝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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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周三)14:40-15:10 行政楼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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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漫谈师德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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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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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周三)15:20-16:20 行政楼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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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关爱学子、珍爱学者、热爱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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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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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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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学校校史陈列馆、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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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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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周四) 8:20-9:40 图书馆西侧电梯门口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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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组织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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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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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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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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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
大学梦与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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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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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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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事制度与教师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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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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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周四) 14:00-14:45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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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研政策与教师科研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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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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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周四) 14:50-15:35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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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特点及学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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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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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周四) 15:40-16:25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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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规范与教师教学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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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朝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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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周一) 15:40-16:25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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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交流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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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朝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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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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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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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沙龙:科学发声与嗓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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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
吕东方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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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 (周五) 9:50-11:20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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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沙龙:如何上好第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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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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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 (周一) 9:50-11:20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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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沙龙:课堂教学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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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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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周二) 9:50-11:20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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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沙龙:快乐工作与情绪压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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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 林良华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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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08日(周四)14:30-16:30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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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沙龙:如何做好大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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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 陈庆章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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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周一) 9:50-11:20 图西-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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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坛:大道至简——课堂教学创新的策略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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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医药大学
来平凡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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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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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包括随堂观摩、公开课、示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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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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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 11月06日(第6-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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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教学实践展示暨第四届新教师研习营集中考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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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朝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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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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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训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化,以临时通知为准。
五、培训要求
1、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参加新教师研习营并考核合格是取得我校任教资格的前提。请各学院(部、中心)务必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出席各项活动。遇有特殊情况,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2、为确保新教师研习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培训效果,特作如下要求:
(1)实行学员签到制,每位学员应按时到场;认真参加岗位培训,自觉遵守纪律和相关规定。
(2)教学观摩时应虚心听讲,服从任课教师安排,并至少完成4个不同任课教师不少于4个学时的观摩任务,教师所在部门相关课程教学观摩不少于2个学时。
(3)参加培训的教师应按培训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并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日志》和新教师研习营教师培训考核表,于11月30日前将新教师研习营教师培训考核表纸质稿和电子稿统一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行政楼-425 龚胜意。
附件: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