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大学安吉校区教师公寓入住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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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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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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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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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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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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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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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住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申请理由 |
(如因教师公寓房源紧张,需调配常住房房源用于其他教师居住时,需无条件服从房源调配。)
申请人: 年月日 |
所在 单位(部门) 审批 意见 |
签字: (加盖公章) 年月日 |
安吉校区综合办 审批意见 |
签字: (加盖公章) 年月日 |
计财处 办理 情况 |
缴纳保证金2000元。 经办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月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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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⒈ 申请临时用房需经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特殊情况可由安吉校区管委会相关部门领导审核)。
⒉ 其他非因教学任务、安吉校区管理任务入住的,需经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安吉校区综合办审批同意。
⒊申请常住房和固定用房需须报安吉校区综合办审批,签订入住协议,缴纳保证金。申请固定用房教师需同时提供经教务处(或安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盖章的课表。
⒋集体申请入住,请另附人员名单,含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职务/职称。
教工入住手续单(公寓前台存根)
教师公寓前台:
请为(部门)教工等______人(性别手机号码)办理入住手续(集体申请,另附名单),入住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公寓管理办电话:0572-5661698)
安吉校区后勤事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