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交付运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及运作需求,现对校区各车辆进出口的设定与运行办法做出以下规定:
一、进出车辆的分类
1、无需登记车辆,包括:校车、校内工作人员的车辆、校内商铺和外包单位人员的车辆、签约快递车辆、县环卫清运车、特许车辆以及特种车辆。
校车,是指带有浙江科技学院标志的本校车辆或前窗放置有浙江科技学院标识的本校客运班车;
校内工作人员车辆,是指配有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红色通行证的车辆;
校内商铺和外包单位人员车辆,是指配有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蓝色通行证的车辆;
签约快递车辆,是指与安吉校区智能收发室签订合作的,在我部门登记车辆信息,配有蓝色通行证的快递公司车辆;
县环卫清运车,是指我校区联系的县环卫所派遣的垃圾清运车辆;
特许车辆,是指来我校公干、开会、参加活动等一系列与我校相关部门联系的外部单位车辆,并且号牌提前告知我部门的通行车辆。
特种车辆,是指符合国家标准及规定的、带有相应标识且未退役的“120”救护车、“119”消防车、“110”警车,并且进入时属出警状态,非出警状态需登记进入。
非以上类别的车辆,一律登记进入。
2、登记进入车辆,包括:学生家长接送车辆、外包联系车辆、其他符合国家车辆管理标准的来校办事车辆。
学生家长接送车辆,是指来校接送学生的家长的车辆;
外包联系车辆,是指校内外包商联系来校的车辆,比如:送货车辆、维保车辆等;
其他符合国家车辆管理标准的来校办事车辆,是指具有号牌、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保险仍在保险期限内的来校办事车辆。
3、不允许进入车辆,包括:证照不全的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车体损坏严重的车辆以及被拉入黑名单车辆。
证照不全的车辆,是指缺少号牌、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的车辆;
不具备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是指通常所说的“黑车”或者手续不全的“网约车”;
车体损坏严重的车辆,是指车体受损,可能导致不安全驾驶的车辆;
被拉入黑名单车辆,是指在我校区内因违反车辆进出管理、停放管理或因保卫办审核不通过而被拉入校区黑名单的车辆。
二、进出车辆登记程序
有车辆开往校区大门时,在分清车辆属于登记进入的车辆后,门岗人员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或引导驾驶员操作:
(一)进校
1、来访车辆至校门处,由门岗站岗人员以正确手势拦停;
2、站岗人员向车内人员敬礼示意;
3、礼貌询问来访人员进校事由;
4、请驾驶员出示车辆行驶证;
5、由门岗内值班人员对车辆进行登记,注明来访人姓名、单位、车辆号牌、联系方式、来访事由;
6、暂存证件,并换发临时通行证(绿色);
7、敬礼示意,放行。
(二)离校
1、见临时通行证(绿色),以正确手势拦停;
2、敬礼示意;
3、告知驾驶员稍作等待,并予以换证;
4、告知驾驶员确认证件是否正确;
5、敬礼示意,放行。
三、校区大门对于车辆进出的开放限制
校区分别有北门、南门、东门三个大门。
北门,现因校区北面道路未建设完毕,北门暂时封闭;
南门,正常开放。
东门,应管理需求及公安机关相关规定,东门暂时只允许校车、清运车及出警时的特种车辆进出,行人正常进出。
四、其他说明
1、因本单位为教育机构,单位内人员以师生为主,相关的安全要求较高,所以对进入校区的车辆把关力度相比其他普通单位也相对要高。校内工作人员车辆都必须办理和拥有相应通行证。(注:校内工作人员指学校工作人员、外包单位驻校人员和商铺、餐厅经营人员。经提醒仍不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将不允许其驾车进校。)
2、车辆进校时,门岗应提醒驾驶人员行驶车速不得高于10Km/h。
3、车辆应证照齐全,保险齐全,驾车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对于进校的外来车辆,如发生单方事故或双方事故的,门岗人员应阻止肇事车辆和人员离开校园,要求其配合事故处理,必要时,校方将根据合理依据配合处理。
5、如若进校车辆违反校区有关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或经保卫办审核不予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将直接被拉入黑名单;情节较轻的,将予以警告,若有在劝告未果情况,校方有权将违反规定的车辆拉入进出校园车辆黑名单。一旦被拉入黑名单的车辆,将不再允许进入校区,同时,名单将公示与校区门卫室。
6、下午16:30后无通行证的、非来校办事的和门岗未得到允许
进校通知的车辆不得入校,统一停放在校外。
7、细则中所述“车辆”指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