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促使具有高学历的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显露头角,迅速成长为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07〕15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182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教学或科研岗位上工作的青年教师。
已列入各类省部级人才资助计划(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除外)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选拔名额与资助金额
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各二级单位推荐1-2名。人文社科类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其他学科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三、材料要求
各二级单位向人事处报送推荐人选时,必须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1份(附件1,标准A4纸正反打印);
(二)《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及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2)
请各二级单位将上述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人事处,电子文件发送至hufenghua@zust.edu.cn。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2
、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