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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9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同意,现就2009年放寒假及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院历安排,教职工寒假时间为1月16日-2月12日。2月13日起,教职工正常上班。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按教务处有关通知执行。

二、1月16日,学校将召开中层干部大会,布置年度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2009年党政工作要点及会议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第二次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活动,重点排摸消防安全、水电管理、财产安全、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危险品管理、施工场所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各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守土有责,举一反三,亲自抓好落实。保卫、学工、设备、产后、基建、后勤等部门要抓好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就业能力;对生活困难、学习困难、心理疾患等特殊群体学生,特别是来自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的学生,要作一次排摸,并给予各种形式的关心帮扶;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动态、准确地掌握他们的信息,落实联系人,引导他们安排好学习和生活。

宣传部、保卫处、网管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高度警惕和坚决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一旦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四、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老同志、困难教职工、生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五、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各级干部要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纪委办、组织部、监察处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要予以严肃查处。

六、寒假期间,学校统一安排中层干部值班。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寒假期间的有关事务。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2009 年1月6日

上一条: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09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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