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学风建设要求,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和坚持良好的学术风气,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促进和保障我省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开展,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和《浙江省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2014年9月2日
浙江省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
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
上一条: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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