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宿舍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建设,树立优秀宿舍典型,弘扬优秀宿舍文化,增强宿舍凝聚力,2023年“榜样示范寝室”评选活动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科技学院全体本科生
二、评选目标
对于在学风建设、学术竞赛、实践活动、文明风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宿舍,进行优秀榜样宿舍的评选和表彰,激发榜样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环境育人的作用。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宿舍氛围良好;
3.宿舍成员生活积极健康,宿舍环境温馨整洁,校卫生安全检查评分优良。
(二)特色宿舍评选条件
1.学风建设类:参评宿舍成员整体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2.学术竞赛类:参评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类竞赛或科创活动,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实践活动类:参评宿舍成员有两人及以上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学习调研、体验教育等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4.文明风尚类:参评宿舍上学年寝室卫生安全检查中均得优秀;宿舍装饰主题鲜明,氛围浓厚,环境较好;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校级或者院级文体活动中较为活跃,并获得校级及以上成绩。
四、活动时间
(一)报名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
(二)初评时间:12月4日-12月8日
(三)现场答辩展示时间:12月中旬(暂定)
五、报名方法及参选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报名,学院推荐至学校参加校级评选。二级学院推荐优秀寝室,填写电子报名表并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发送至邮箱286411524@qq.com,提交文件需统一格式,每个寝室成员单独一个文件夹,并统一打包命名为:榜样寝室-参评类型-宿舍号-寝室长联系方式,并请将纸质报名表于2023年12月8日16:00前交至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218)。
(二)证明材料
个人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奖状、证明等。
(三)评选方式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榜样示范寝室评选办法》,在二级学院推荐评比的基础上推荐30个校榜示范寝室候选寝室,经校卫生安全检查评分、榜样示范寝室专家组寝室巡查评分、微信投票得分选出 25 个班级参加校榜样示范寝室现场展示评比,综合得分产生 15 个榜样示范寝室,10个榜样寝室。
榜样示范寝室的得分共有四部分组成,其中校卫生安全检查评分(每月一次)占15%,榜样示范寝室评审专家组寝室巡查评分30%,微信投票得分 5%(12月12日8:00-12月14日20:00),现场评议分占50%。现场分有两部分组成,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评委打分占 70%,大众评委占 30%,大众评委由2022年校级榜样示范寝室寝室长组成。
本次评选由学生处负责汇总整理报名材料,组建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确定入围宿舍名单。
(四)答辩展示
入围宿舍自行准备材料于决赛当天进行答辩,由现场评委评选出2023年“榜样示范寝室”,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置“榜样示范寝室”15个,“榜样寝室”10个。(奖励寝室建设经费标准如下:榜样示范寝室:1000元/室,榜样寝室:500元/室)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二)证明材料命名和报名表上填写的相对应。
(三)参评宿舍的简介及所有宿舍成员的集体合影(五寸或六寸),要求能够反映宿舍成员整体精神风貌。
学生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