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均要求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且课题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一成员的同一科研成果,不得在不同项目结题验收时重复使用。
2.原则上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同时参与1次研究成果研讨会。一般项目要求完成研究报告1份或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1篇;重点项目要求在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论文发表和研究报告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字样。
3.课题到期未结题的课题将被取消并回收经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提交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延期最长半年。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申报者,3年内不得申报该项目,并且不予推荐省部级、厅级思政类课题。
二、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13日前将《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清单》(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及发表的论文等佐证材料汇总文件,命名为“申报者+2022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材料”,通过钉钉发送至刘芳(学生处),同时将附件2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各一式1份、A4双面打印交至到行政楼216办公室,电话:85070228。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清单
2.浙江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3.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学生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