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勤工助学管理体系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和聘用以及上学期末工时统计继续遵照学校现行勤工助学有关制度执行,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学期末工时统计工作
1.上交材料:
(1)上学期末《勤工助学岗位工时统计表》(书面、电子);签字(签字章无效)、盖章。
(2)《学生勤工助学签到表》或《学生勤工助学考评表》(原稿);
2.材料要求:
(1)本次工时统计时间是2021年12月6日-2022年1月10日,期间总工时不超过50小时。
(2)《勤工助学岗位工时统计表》中学生的学号和姓名请务必填写正确。
3.上交材料时间:
各用工单位请务必于3月1日(星期一)下午3点前准时将上述所有材料上报学生处(行政楼216),电子稿发送到qgzx@zust.edu.cn(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邮箱)。
二、本学期岗位设置和聘用
1.岗位设置要求:
各用工单位应重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及来自防疫重点地区的特别困难学生,岗位设置和聘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用工单位用工人数不得超过2021年秋季学期聘用总人数。
(2)各用工单位最高用工人数90人。
(3)各用工单位学生资助对象(即贫困生)用工比例须达到80%及以上。
2.岗位设置及聘用上交材料:
将续聘和新聘学生的《勤工助学聘用情况汇总表》(书面、电子)(表格可在学工部、学生处网站上下载)一并上交学生处(行政楼216),书面材料须加盖部门印章及领导签字(签字章无效),电子材料发送到:qgzx@zust.edu.cn(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邮箱),上交日期为3月8日前。
3.用工安排:
(1)学校对各用工单位岗位设置审核通过后3月15日前书面回复各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后方可全面用工(用工协议书须学生本人签名,协议书由用工单位和学生本人收留存备查)。
(2)考虑到部分用工单位开学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岗位设置条件下,学生资助对象可提前上岗(2月21日-3月14日)。此期间非学生资助对象不得提前上岗,否则相关费用由用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用工注意事项
各用工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勤工助学有关要求,坚持精准帮扶、推进资助育人,做到科学设岗、规范管理。学生勤工助学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防疫工作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安全及防控措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清涛老师,联系电话:85070167,行政楼216室。
学生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