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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5-06-12浏览数 :

关于2015-2016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请通知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已毕业的学生除外),需在下学期开学时上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各学院需在本学期结束前及时通知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下载并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电子稿已在共享中),收齐后盖上学院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行政楼218)。

2、学生将上述材料带回给生源地助学贷款机构,并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下学期开学时将该受理证明上交给各学院汇总,收齐后上交校学生处(行政楼218)。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杜老师,联系电话:85070167



校学生处

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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