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学生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全校学生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对宪法精神的理解,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2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全校学生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理念。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三、主要活动和要求
(一)“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1.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要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开设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提供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资源。
2.组织宪法演讲活动。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要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具体题目自定),组织部署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
(二)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请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动员组织学生利用普法网提供的网络平台,直接参加法治知识竞赛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全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宪法学习教育由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自行组织实施;
(二)演讲比赛由团委负责。
五、时间安排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各学院、安吉校区根据实际自行部署安排本学院(校区)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于2017年10月11日前完成此次活动。在此基础上,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遴选。(被推荐的选手需附上时长不超过6分钟的演讲视频,相关材料请发至电子邮箱:xsc@zust.edu.cn)。
六、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管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尽快部署实施,让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二级学院(校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郭峰;
电话:0571–85070168。
学工部、学生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