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与合作院校签署的双向学生交流协议,我院每年可派遣学生赴德国、比利时、瑞士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 经管学院在读2021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
2.符合项目的相关语言要求,具体请参考附件1;
3.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符合因公出国的政审基本条件,近两年未受纪律处分;
4. 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5. 不存在国务院转批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中的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活动期肺结核、活动性肺外结核、做过胸廓成型术和一叶以上肺切除、严重的慢性病、器质性心脏病及高血压、肝炎、肾炎及严重的泌尿生殖系统病、血液病,精神病或癫痫、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癌症、血吸虫病、麻疯病、身体发育不良,严重视力障碍、严重心理障碍、适应障碍等。
二、项目简介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赴德国、比利时、瑞士交流一学期。学生按照德国、比利时、瑞士合作院校的要求合格完成所选课程,在德国、比利时、瑞士合作院校获得的课程学分按照学校关于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的相关文件规定经认定可以转换为我校相关学分。
1. 课程:德国、比利时、瑞士合作院校提供的英语授课经管类专业相关课程,具体可咨询国际部胡老师。
2. 费用:免合作院校的学费,学生自行承担生活费、国际旅费等,一个学期的费用大概为5-6万元人民币;参加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5000-20000元人民币)。
三、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以下程序自愿报名:
1.向经管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在线提交《2024年秋季学期经管学院赴德国、比利时、瑞士交流项目报名表》,由经管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网址为:https://www.wjx.top/vm/QWWc38I.aspx,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2.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4日23:00。
3.为顺利做好报名及派出工作,请报名出国(境)项目的同学尽快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因私护照。
(二)院内选拔
1.经管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初审合格后,汇总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英语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并进行排序,然后报学院在校生出国(境)选拔工作小组;由学院在校生出国(境)选拔工作小组根据相关选拔办法初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2.结果公示。
(三)国(境)外项目合作高校评审录取
1.经管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向国(境)外合作高校推荐院内选拔入围的候选人,并组织候选人提交国(境)外院校申请材料;
2. 国(境)外合作高校审查候选人申请材料,必要时另行面试或考试,确定录取名单并签发录取通知书。
四、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学生必须遵守留学国(地区)当地法律法规、留学高校校纪校规和浙江科技学院校纪校规,接受监督和管理。
(一)派出前,学生须主动接受我校相关部门和学院关于项目的培训和指导,自觉配合和服从管理,做好选派录取、学分互换、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
(二)在外留学期间,学生须遵守各项外事纪律及当地法律法规,刻苦学习,自觉接受学校的跟踪监管,定时向经管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汇报情况。
(三)学生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按时回校,完成留学任务,不提前出发、逾期滞留派出后按时返校不滞留国(境)外。
(四)学生须严格按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流学习,不进行与交流项目无关的活动。
(五)学生返校后须及时提交留学总结报告、向学校汇报留学成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管学院国际部胡老师
办公室:小和山校区精艺园B3-203;
电话:057185070612;邮箱:tulip_hy@126.com。
经管学院国际部
2024年3月1日
附件1.经管学院2024-2025-1学期学生交流项目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