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统一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和《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科院科〔2020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于2021126日—202215期间对部分2020年度和2021年度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结题验收(详见附件3),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0年度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重点项目”;

22020年度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校长专项项目”

22021年度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一般项目”

二、结题验收依据

“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以《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科院科〔20201号)作为主要依据。

三、结题验收安排

12020年度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重点项目”和2020年度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校长专项项目”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命名为“项目编号—姓名”。

2)所在学院(部)组织专家对上交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依据(浙科院科〔20201号文件),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结题验收结论,各学院(部)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下。最后,各学院(部)按要求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6)。

3)上交材料:

①“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学院(部)签字、盖章;

②“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部)盖章;

“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部)盖章。

注:如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有过重大事项变更的,还需填写“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字,学院(部)签字、盖章。

22021年度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一般项目”

1)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科研项目”中选择“校级”,找到需要结项的项目,在项目的最右边点击“办理业务”,在“结项”栏申请结项(在“结项新增”界面下载《项目结题报告模板》,填好后上传);

2)所在学院(部)组织专家对上交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依据(浙科院科〔20201号文件),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结题验收结论,各学院(部)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下。科研秘书需在审核意见处写明验收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及结论)后再提交下一步审核。

3)上交材料:

①补交任务书——系统里直接打印出带水印的任务书,一式两份,请注意项目组成员本人手写签字;

②待学校验收通过后,在系统里打印出带水印的结题报告,一式两份,请注意手写签字的地方;

③以学院(部)为单位,交纸质稿“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6),均一式一份,学院(部)盖章。



所有材料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2215日上午1000前统一上交。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由党委宣传部汇总后统一上交科研处纸质稿交至行政楼303科研处,电子稿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命名为“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部)”发送至zustkjc@126.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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