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组织好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率,现将有关申报推进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一般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2021年申报时间请及时关注通知。重要时间节点:
—学院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10月20日前
—学院申报推进、论证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
—学校申报辅导讲座:2021年放寒假前
—学院上报申报正式稿:2021年2月20日左右
—学校评审并上报:2021年3月初
以上时间安排,如与国家和省社科规划办正式下发的2021年申报通知有出入,届时再作适当调整。
二、申报推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工作
1、学院动员。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完成动员,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师参加(2020年10月20日前)。
2、学院制定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各学院需要对本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并制定本单位“2021年人文社科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内容包括:拟申报情况(含人员)、申报组织以及预评审工作具体方案。 (2020年10月30日前)
(二)学院论证及相关要求
1、各学院召开选题论证指导会。提倡校内学科专家评审与外邀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在学院内、学科内进行小范围充分研讨。(2020年11月30日前)
2、各学院分学科组织对申报书及活页进行重点论证阶段。鼓励请进来或走出去,邀请学科会评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2020年12月30日前将推进计划及实施情况报送科研处备案)
3、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申报书的多轮论证辅导。(2021年1-2月)
4、学院根据要求完成形审上交科研处(2021年2月20日左右)
(三)学校论证及相关要求
1、学校科研处联合二级学院积极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兄弟高校专家来校指导项目申报工作。(2020年10月下旬起)
2、科研处做好相关政策解读。(2020年10月下旬起)
3、在全国社科规划办正式发布2021年申报公告后,学校科研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活页初稿,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遴选结果公示及反馈修改意见(2021年2月)。
4、申报人修改完善后,学校完成形审并上交省哲规办(2021年3月初)
科研处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