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正式开始,我院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重点、一般项目申报限额4项,省公益项目申报限额1项,请各位老师按规定在系统中申报,并在5月9日前提交纸质项目申报书一份,逾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通知,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依据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
二、申请总量的适度控制
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科学基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总量实行适度控制。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前三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重点、一般项目和省公益项目的立项和申请情况,并结合省科技厅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限额方案,经研究,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额度分配见附件二)。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积极组织申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申报积极性,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更好地提高立项率。必须做到:1)积极组织,广泛发动。积极鼓励广大教师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尤其是青年博士教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须在申报额度基数上增加1倍申报数,全部排序推荐。2)严格评审,择优推荐。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必须做到程序规范,科学有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须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择优推荐,并提出修改意见。
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分析测试、实验动物项目校内不限项,各学院须排序申报。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是省科技厅“最多跑一次”重点工作事项之一,为此,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址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将统一作为2019年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入口。请申请人选择“省级基础公益研究(含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评审”,点击“网上办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用身份证进行注册,再点击跳出的链接便可跳转到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请(咨询电话:0571-87353861, 85118011)。非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用户应在4月20日前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递交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省基金办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二)本校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6:00。申请人应在此时间节点前系统提交申请书。各学院应在此时间节点前提交签章后的本学院各类项目的排序汇总表,限额申报类项目须同时提交项目书初稿一份以供评审。
四、资助方向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下设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两个二级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包括分析测试、实验动物项目)主要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开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
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将坚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基础研究和自由探索的政策导向,同时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在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实施稳定支持,试点交叉学科研究,鼓励国际科技合作。
(一)支持青年科研人员。2019年度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提升至80万元(数学/管理学科为45万元),计划资助55项左右;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数上原则上不少于各依托单位申请总量的40%;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设申请限额,计划立项600项。
(二)加强顶层设计。一是围绕省“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2019年度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围绕“人工智能的数学理论基础”等25个研究方向和超重力科学试验,集中力量,支持前沿探索,力争在相关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在即将开展的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浙江省政府“两化融合”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中,将进一步突出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和任务。
二是根据各学科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情况、省一流学科建设任务、论文发表情况、ESI学科排名等,确定2019年度各学科经费安排总体范围如下:医学科学占28%左右,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各占15%左右,化学科学、数理科学、地球科学各占7.5%左右,管理科学占4.5%左右。
三是加大对我省优势和重点基础研究领域的支持力度,继续会同依托单位对省一流学科(A、B类)、省重点实验室所属申请人开展联合资助工作。
(三)鼓励科研人员开展持续研究。为支持科研人员开展持续研究,除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外,专家评审将更注重申请人的前期工作基础和项目完成情况,请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
(四)试点实施交叉学科研究项目。为鼓励交叉学科研究,围绕人工智能等重点研究领域,试点组织实施工程与材料学科、医学学科与信息学科间的交叉研究项目,请申请人自主决定分属不同领域的项目第一、第二学科代码,评审程序、要求和资助强度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五)设立基础研究国际合作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和“一带一路”国家、发达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六)支持高水平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申报通知计划于今年8月初发布。
五、项目申请条件
(一)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规定
科研人员主持的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排名前3(不包括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上述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省属科研院所扶持经费项目中的创新载体培养、公共服务类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主持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可以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前,将对拟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承担或参与2019年度及在研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查重,不满足上述限项条件的不予资助。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要求
1.为依托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研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项目实际负责人。
2.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基础公益项目(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省属科研院所扶持经费项目中的创新载体培养、公共服务类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2019年度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以外的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资格。
3.应确保所有项目组成员知情同意,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网络信息系统将通过“申请验证码”向每位项目组会员成员进行验证(详见操作指南)。
4.申请人如获得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一般项目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将不予立项。
5.请务必认真阅读“项目申请填写指南”。
(三)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请省基础公益项目数不超过1项,以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身份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数合计不超过2项。
(四)依托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统一上报前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并在8月31日前根据申请人新主持省部级项目情况,汇总上报不符合各类项目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清单。未上报2017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依托单位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依托单位不得参加2019年度项目申报。2018年4月20日-7月31日期间暂停受理依托单位申请和依托单位管理员变更事宜。
六、评审安排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初审:预计时间2018年6月1日-10日,省基金办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预计时间2018年6月20日-7月31日,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基础公益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相对应的省外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分设4档,优(A,计5分)、良(B,计4.3分)、中(C,计2.5分)、差(D,计0.7分)。对重点、重大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1.4倍划定进入立项评审分数线;对其他项目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1.6倍划定进入立项评审分数线。
3.立项评审。预计时间2018年8月下旬,一般、青年、重点项目按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基础公益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相对应的省内专家进行评审。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采取会评评审方式。联合基金项目立项评审按协议约定方式进行。
4.决策:省基金办根据立项评审结果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9月上旬报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1.初审:预计时间2018年6月1日-10日,省基金办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预计时间2018年6月20日-7月31日,按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基础公益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相对应的省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分设4档,优(A,计5分)、良(B,计4.3分)、中(C,计2.5分)、差(D,计0.7分),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1.5倍划定进入立项评审分数线。
3.立项评审:预计时间2018年8月10日-31日,省基金办汇总专家评审意见,提交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立项评审。
4.决策:省基金办汇总省科技厅业务处室立项评审结果,9月上旬报请省科技厅审议。
七、联系方式
行政楼303室。联系人:霍迪;电话:85070132;邮箱:zustkyc@163.com。
科研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