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关于陈丽春同志调出的公示
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决定,同意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陈丽春同志调至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现将该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陈丽春,女,浙江瑞安人,博士,高级实验师。
公示期为2019年5月10日至5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电话:纪委办85070103;人事处85070153
人事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