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15届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决定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二、材料要求
1.省优毕业生: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浙江科技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基本信息表》
2.校优毕业生:
《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特申)
3.评审申报表:
《浙江科技学院(省优、校优)毕业生评审申报表》
三、上报要求
1.上报方式:要求电子稿和打印稿,其中打印稿需要一式两份(打印稿交A4-228石大力老师,电子稿发送到邮箱:2832056256@qq.com)
2.上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2月1日
四、评选要求
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特别是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省优和校优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五、相关文件和表格见附件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基本信息表》
附件4:《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5:《浙江科技学院(省优、校优)毕业生评审申报表》
附件6:《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特申)
附件7: 2015省优登记表参考样表
六、备注
(1)请申报同学把附件内容填写完整打包(填写所有附件)备注好发到上面邮箱中;并在2月1日上交所有材料,过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正反面印制。
(3)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务必参考附件7的样表填写。
(4)附件2、4、5、6请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即可,所有材料请仔细阅读按要求填写。
(5)附件3表格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特别是优秀实际,包括省优(省优全部要填写)、考研、考公、创业、就业、其他优秀,理学院将根据材料推荐。里面的学院和班级都必须要全称。照片必须要1kb以上。
15届省优校优通知及所有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