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精神与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校内外专家综合评审、排序,报分管校长同意,理学院光电智能信息实验教学中心等3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拟推荐申报“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能学院-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基地等3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拟推荐申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和受理电话: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115室,杨志俊,电话:85070188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务处,行政楼209室,高璐,电话:85070450


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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