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竞赛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教师参与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更好地组织指导大学生开展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取得更好的成绩,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大学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优秀创新基地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以资鼓励。请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优秀集体与个人评选条件和投票办法》(教务处[2019]3号)文件,积极组织申报并准备相关评选材料,有关具体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指导教师奖

申报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老师,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报所在学院审核。每一项科技竞赛的优秀指导教师由所在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和推荐,“互联网+”竞赛的优秀指导教师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和推荐“挑战杯”竞赛的优秀指导教师由团委负责资格审查和推荐“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由招就处负责资格审查和推荐

每一项竞赛最多推荐1位优秀指导老师,获A类国家二等奖以上的竞赛项目,可推荐2位优秀指导教师

 二、优秀创新基地奖

    申报优秀创新基地奖的基地,应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要求,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实践创新基地推荐表》(见附件)报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优秀创新基地奖20个实践创新基地中产生,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个优秀基地。

 、优秀组织奖

申报优秀组织奖应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要求,并填写《2021年度校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优秀集体与个人申报汇总表》。

 

各学将以上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62日(星期四)前将附件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将根据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以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和获奖情况、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及学院推荐排序进行审核,并组织评选。

六、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优秀俱乐部评选工作由安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另行通知、组织申报、评选。

联系人:叶赛英行政楼209办公室85070289 18171512@qq.com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优秀集体与个人评选条件和投票办法》(教务处[2019]3号)

2. 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3. 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实践创新基地推荐表

          4. 2021年度校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优秀集体与个人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3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2022年大学生科技竞赛立项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首届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低碳循环科技创新大赛决赛获奖名单公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