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课管理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浙科院办发﹝201814号)精神,为便于各教学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补课等有关工作,现将2019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停、补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1230日至20191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1229日(星期六)补上20181231日(星期一)的课。

二、清明节:4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28日(星期日)补上52日(星期四)的课、55日(星期日)补上53日(星期五)的课。

四、端午节:6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日)补上104日(星期五)的课、1012日(星期六)补上107日(星期一)的课。

放假公休期间停上或因统一补课冲突顺延后不足的课时,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量另行补足,并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备案。

为稳定教学秩序,放假前、后一天的课程一律不得调、停课。请各部门及时通知师生,安排好有关教学工作,并加强师生回家、旅游等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以上安排如有调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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