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管理

2022-2023-1学期退学警示学生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每学期补考结束,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修读情况统计。每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0学分的,给予退学警示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在2022-2023-1学期获得学分少于10学分的学生,相关学院应填报“退学警示学分统计表”。统计表的电子及纸质文档请于418日前报教务处(行政楼206)。

注意事项:

1、进修生、2022-2023-1学期已休学或退学学生不含;

2、获得学分为统计学期实际修读并获得学分的各类课程;

3、请务必关注相关学生所涉及的未在提交状态(缓提交)的成绩记录。

联系人:吴冰怡85070287




教务处

2023410


附件:退学警示学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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