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结题材料的通知》(附件5)和《关于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第一批)》(附件6)要求,学校决定对相关省级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号、浙高教学会〔2019〕1号、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中已立项尚未结题和撤项的项目。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立项项目(浙高教学会〔2023〕1 号、浙高教学会〔2024〕6 号文件公布)中已经完成出版的项目。

二、验收要求

详见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结题材料的通知》(附件5)和《关于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第一批)》(附件6)中验收要求。

三、材料上交

请各学院(部)按照以上要求,通知相关老师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2);教材如已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由教材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表及准备教材等,各部门统一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

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十三五”新形态教材需每人1份,“十四五”重点教材如出版与立项时有新增的编写人员需提供1份)浙江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4)和出版教材纸质稿各1份请于7月3日前交行政楼教务处210办公室,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1)、信息变更申请表(如有)(附件2)、结题申请表(附件4)等所有电子稿发至:cjq0816@zust.edu.cn。(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


附件:1、验收结果汇总表

2、信息变更申请表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4、浙江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

5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结题材料的通知

6、关于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第一批)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

下一篇: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征订教材的公示(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