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本学期定于第9~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整治课堂教学秩序,抓好教风学风建设,着重进行教学执行情况的检查。现将这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对照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本学期各专业教学安排进程表,检查各教学环节、教学管理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各有关教学单位要对本学院(部、中心)所开设课程做好全面的检查。着重检查课堂的教学秩序、学生的到课情况、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教材、作业等)。
3.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做好观摩教学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各班主任、辅导员等听课不少于4次。以切实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和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本部门领导及教师听课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教务处(表格见附件4)。
4.教学日历、学生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检查。请各二级学院(部)对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指导人员)(以下同)的教学日历的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开学以来各位教师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有作业或实验的课程,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及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及完成质量进行检查。
5.学生到课率情况检查。教师要真正承担起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维护好教学秩序,对因病缺课或无故旷课学生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将开学以来学生到课情况报教师所在学院(部、中心)。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汇总后,将汇总结果报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表格见附件3),同时,对违纪严重的要根据《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报学生处予以处理。
6.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2010级部分公共课程的期中考试将于第10周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学生期中考试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务必通知到相关老师和学生,与期中考试时间有冲突的课,请各部门通知任课教师提前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其他课程的期中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8.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高校教师互聘互认及外聘兼职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另行发布),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9.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
11月
22日
前把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附件1)、“课堂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学生到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4)等其它各项检查情况的电子稿及文字稿交教务处(电子稿发至yunong711@yahoo.com.cn,文字稿送至行政楼223办公室),教师个人所填写的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5)请各部门自存备查(各种检查表格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用表”)。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
2.课堂教学(或实验开设)检查情况汇总表
3.学生到课情况汇总表
4.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
5.期中教学检查表(第一学期教师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通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