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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的通知
发布:2014-10-05 来源:匿名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我省低收入农户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杰豪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开展“浙江省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实施“杰豪希望工程爱心基金”。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审报工作:

一、资助对象

“杰豪希望工程爱心基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杰豪希望工程爱心基金”的资助标准为大一新生每人一次性4000元,大二及大二以上学生每人一次性2000元,总资助金额5万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杰豪希望工程爱心基金”资助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民政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3、生活俭朴,勤奋诚实,品行良好;

4、愿意加入公益社团,并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

5、申请时没有获得其他助学金资助;

6、我省低收入农户大学生优先。

四、申报程序

1、公告。本次活动的公告公布在我校学生处网站http://xsc.zust.edu.cn和校内相关公告栏。

2、申请。在公布后,由学生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必须完整、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也可从浙江希望工程在线(http://www.hope.zj.com)下载。

3、审核。申请表经二级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核后汇总申请表,并在学生处网站上集中公示申报名单后,报送到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批,并最终确定受助名单。

五、审报时间

每位审报学生在1027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表上交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务必在当天下午400之前报学生处,纸质报送到行政楼208室,电子报送邮箱:xsc@zust.edu.cn

六、助学金发放

1、助学金一次性发放。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复核确定名单后,将助学金统一划拨至学生处。

2、学生处在收到助学金拨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助学金发放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受助生集中交流活动。交流活动内容包括向受助大学生介绍基金设立单位、复信制度、受助生同捐助方之间的互动交流等,帮助和引导受助大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和“公益意识”。

3、受助学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学生处领取助学金,并在签名册(附件2)上填写、签字。签名册作为助学金发放的直接凭证,学生处和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各留存一份。

七、未尽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070162,联系人:邵老师。

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杰豪希望工程爱心基金”申请表

性别

近 期

姓名汉语拼音

民族

免 冠

出生日期

籍贯

(区、市)(市、区)

照 片

就读院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寝室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联系人

家庭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受过其他资助

是□否□

是否孤儿(含单亲子女)

是□否□

家庭年人均收入

600元以下 □/ 601800元 □/ 801-1000元 □

申请理由

(可另外附页)

学生签名:

院(系)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校学生处

(学工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浙江青基会

终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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