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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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校区暑假各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28日 18:01 点击:[]

校区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结合校区工作实际,现将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

学生从7月2日(星期六)开始放假。

9月2日(星期五)-9月3日(星期六),研究生、本科生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9月5日(星期一),研究生、本科生老生、专升本学生开始上课。

9月2日(星期五)-9月3日(星期六),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9月4日(星期日)-9月6日(星期二),本科生新生始业教育,9月7日(星期三),本科生新生开始上课。

(二)教职工

教职工自7月2日(星期六)开始轮休,829日(星期)正式上班。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返校时间作出调整,以学校届时通知为准,请全体师生员工予以关注。

二、暑期工作要求

(一)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校区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尽责,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战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进出校园审批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原则上假期不组织校园内大型活动。如必需组织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浙江省大型展会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报学校批准,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假期需离开浙江省的,应提前向学校报批。学生离校按一人一档制定信息台账。加强留校师生管理,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相关单位(部门)须落实留校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新入职教职员工需按要求申报健康状况和旅行经历。

(二)稳步推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

各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一攻坚两培育,充分利用暑期加强谋划和推进,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特别是在一流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一流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科研服务能力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内部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加快推进校园基建与修缮工作

各相关部门利用好暑期时间,加强工作谋划和规范落实,加快推进校园基建与修缮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暑期各项基建工程任务。要加强对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的检查修缮,确保下学期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运转正常。

(四)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校区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校内场所特别是实验室、高配房、食堂燃气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与管控工作,做好防台、防汛等工作,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尤其是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燃气用气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外出旅行安全,以及防传销、诈骗、溺水、台风、洪涝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暑期值班值守,部门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有关工作要求,严禁擅离职守,要妥善处置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紧急信息。




安吉校区综合办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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