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厅科研项目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要充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紧密结合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鼓励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鼓励与企业合作从事研究。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一般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省教育厅项目面向全省高校申报。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学校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四)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立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五)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经费支持额度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万元-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5万元-1万元/项。 五、申报办法 (一)2012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二)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并按本通知和《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 (三)2012年度科研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立项,学校的限额数依据为前三年基数、结题率。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按本通知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择优排序推荐。学校将结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排序和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向教育厅排序推荐。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推荐项目数:有申硕授权学科的学院限推荐4-5项,有申硕支撑学科的学院限推荐3-4项,其他学院、部门限推荐2-3项。 (四)材料递交: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排序推荐表1份(须学术委员会签字盖章,电子版请发送至tangbuming@163.com。),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于5月8日16:00前报学校科技处327。 (五)结题要求: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管理与验收工作,《申请书》所填内容为项目结题依据。教育厅安排每年的5月份和12月份集中办理结题手续。2008年后立项项目的结题须先在网上按要求提交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并提交结题报告一式2份,最终成果1份。 按教育厅最新通知精神和职称评审材料要求,本年度5月份结题的老师,请于5月10日前完成相关结题材料的提交。 联系人:唐步明,电话:85070132 。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12-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