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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3年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科研工作总量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关于统计2013年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科研工作总量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处 点击次数:402 发布时间:2013-12-09

关于统计2013年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科研工作总量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2013年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科院人〔2013〕8号)和《浙江科技学院绩效工资核拨与发放办法》(浙科院人〔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统计2013年教学科研工作总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部、中心)的教研、科研业绩总量统计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所有教研、科研工作量以我校教师排名最靠前者所在单位申报,其余参与人不必重复申报

3.教研、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学科建设平台(含学科点、学科平台)或教学建设平台(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类别参照《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浙科院教[2013]28号)、《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浙科院科〔2013〕1号)和《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浙科院研[2013]1号)规定执行。具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4.双肩挑人员、机关各部门人员的教研、科研项目和成果按照其学科归属部门进行申报统计。

5.职能部门已有的部分教研、科研工作量数据将由所在部门分别发给各学院(部、中心)核对。

6.对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项目或成果坚决不予以统计,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12月20日前将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书面稿(需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邮箱)各一份上交,附件3交教务处,附件4交科技处。

8.本次工作总量统计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准确核实,按时报送。

联系人:

教务处,俞农,85070116,529744244@qq.com,行政楼223室;

科技处,唐步明,85070132,zustkjc@126.com,行政楼321室;

人事处,胡骏,85070155。

附件:1、关于教学工作量统计的说明.doc

2、关于科研工作量统计的说明.doc

3、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表.xls

4、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xls

校岗聘办、人事处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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