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更好地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为人师表和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省教育工会和学校工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有关规定,校工会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能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等方面为人师表。
2、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岗位上有突出成绩。
3、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教育子女健康成长,家庭成员之间平等和睦;关爱他人,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团结友爱。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活动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党总支(直属支部)同意后上报校工会。教学单位重点推荐教学一线人员。
2、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审核校级先进个人,并推荐出省级先进个人2名,报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经党委批准后,推荐到省教育工会评审。
3、各单位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宁缺毋滥,保证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扎实的群众基础,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发动组织教职工参加“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过程,使推荐评选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敬业奉献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过程。
4、主要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用第三人称),字数为1000字左右,请直接打印在表格内(推荐登记表可从校工会网上下载,网址:
http://gh.zust.edu.cn)。若表格打印不下,可另附页。推荐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分工会、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08年12月18日前报校工会,同时发电子稿及个人生活照一张至校工会邮箱(zustgh@163.com)。
附件(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一、2007-200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浙江科技学院“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浙江科技学院工会
二ОО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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