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所取得的成绩,促进和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政〔2006〕190号)和《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教学部门以院、系、部为单位,机关以处室为单位,公司以中心为单位推荐。
先进个人:全校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员工(曾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提名)。“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从教学、科研、实验等岗位的专任教师中推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从党政管理干部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中推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从图书馆、后勤、产业等单位中从事服务、生产、管理、经济开发以及其他服务性工作的人员中推选。
“三育人”先进个人原则上从2007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先进个人:全校评选总名额控制在在职教职工总数的3%以内,并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占2/3,“管理、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占1/3。
先进集体:3~5个。
推荐比例:各单位按本单位教职员工人数的4%比例推荐先进个人(具体名额见附件一)。各单位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先进集体3~5个。
二、评选条件
(一)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党政领导班子重视“三育人”工作。“三育人”活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三育人”工作的群体意识强、氛围浓、效果显著。
2、重视教书育人工作,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教书育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成果。教师能通过良好的教学规范和师德示范,言传身教,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群体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3、重视管理育人工作,对管理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和管理育人工作有要求。工作人员能结合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群体管理育人意识强,成绩明显。
4、重视服务育人工作,对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服务育人工作有要求,有措施。群体服务育人工作成绩明显。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能认真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宣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爱校荣校,积极关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事业,在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规范。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估中成绩突出。
(3)在教学活动中注重教书育人,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在关心学生、提高学生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在服务“两创”中成绩显著。
(5)有教学事故者,一票否决。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勤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方法,具有较强的本职工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办事公道,讲究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教职工和学生的好评。
(3)结合管理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成绩突出。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爱岗敬业、尊师爱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服务育人的思想意识明确,热情、周到、耐心、诚恳,服务效果好,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任劳任怨,工作质量高。
(3)结合服务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工作之中,效果显著,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师生的好评。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使“三育人”评选工作深入人心。
2、民主推荐
各单位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三育人”评选条件和名额,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上报。
3、评选
学校召开“三育人”工作委员会会议进行评选,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最后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4、表彰奖励
教师节期间学校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评选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6月中旬
|
宣传发动
|
学校召开”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工作。
各单位宣传动员启动三育人评选工作。
|
6月中旬
|
民主推荐
|
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分工会、团总支、学生会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并公示。
|
6月下旬
|
审核
|
各学院(部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人事处、校工会审核后,报校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
评选
|
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
|
公示
|
公示评选结果
|
9月10日(教师节)
|
表彰
|
在全校大力宣传“三育人”先进事迹,表彰“三育人”先进。
|
四、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2、各单位成立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行政、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工作。
3、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推荐工作,对上报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二),推荐的先进集体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三),于2006年6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报送学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工会信箱(
zustgh@163.com)。
附件:
一 2007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 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 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浙江科技学院工会、人事处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2007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推荐名额
|
1
|
机械学院
|
3
|
2
|
电气学院
|
2
|
3
|
信息学院
|
4
|
4
|
建工学院
|
4
|
5
|
生化学院
|
3
|
6
|
轻工学院
|
1
|
7
|
艺术学院
|
4
|
8
|
经管学院
|
3
|
9
|
语言学院
|
4
|
10
|
理学院
|
2
|
11
|
中德学院
|
1
|
12
|
社科部
|
1
|
13
|
体军部
|
2
|
14
|
成教学院、工程实践中心
|
1
|
15
|
机关(含网管中心)
|
7
|
16
|
图书馆
|
2
|
17
|
后勤公司
|
4
|
合 计
|
48
|